25歲女被逼口交丟包!惡狼逍遙1年 竟栽在一張手機帳單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王男強逼女子口交,逍遙法外1年,不料最後竟栽在一張手機帳單上。(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0歲王姓男子3年前上網時,結識一名25歲女子,將人騙回家強逼口交,還拿她身分申辦新手機,再將人隨意丟包。事後,女子雖被警方尋回,但因患有中度智能障礙,遲遲無法明確指認對方身分,讓案情陷入膠著。直到一年後,電信公司寄來一張1.4萬元的欠費帳單,女子父親才循線找到王男,氣憤提告。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王男2015年1月在網站「愛情公寓」認識被害女子,約對方在林口長庚醫院對面的超商碰面,不料王男得知女子有智能障礙後,竟將人載上車直奔自己五股住處,強逼女子替他口交洩慾。

完事後,王男將人帶到通訊行,以女子名義申辦了一隻新手機,還將人隨意丟包在路邊。直到女子父親發現女兒失蹤,報警3天才成功尋回女兒。

女子被找到時,明確透露遭男子強逼口交,也強調有表達「不要」、「噁心」、「想吐」等語,但就是說不出王男姓名與住處,讓全案一度停擺。直到1年後電信公司寄來高額欠費的手機帳單,父親才透過門號登記的地址與電話,查出王男身分,氣憤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王男聲稱雙方你情我願,是女子主動幫他口交,絕非性侵。但當時尋獲女子的孫姓警員、平時負責輔導女子的社工指證歷歷,表示女子說話跳躍,理解力、記憶力及表達都不佳,說話常常跳來跳去,不難發現有心智方面問題。

法官據此認定王男明知被害女子相關方面不同於常人,卻仍強逼口交,23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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