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上直屬學妹還口爆!卻因裸照拯救了他 檢方一眼突破問題

▲▼女性,床(圖/pixabay)

▲學妹控學長性侵,檢察官查出不合常理證據。(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指控台北市一名20多歲黃姓男子(大學直屬學長)趁帶她出去玩唱KTV,最後送她回家時,居然帶到頂樓樓梯間性侵口爆,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學妹曾傳裸照及簡訊「乖,別再跟左右手玩了」給對方,認為雙方應該是砲友,19日將黃男不起訴。

被告黃男大學時是女方的直屬學長,2人關係曖昧,直到2人畢業、女子事後交了男友,仍保持這樣的關係,每次見面,總是發生性關係後才分開。事後,黃男覺得這樣下去不好,想要中止這種關係,但是完全斷不了。

黃男2017年9月與同事相約,女子知道後不但主動說要來,3人KTV唱歌完歌解散後,黃男與女子最後回到女方家頂樓的樓梯間發生關係。

不過,女子突然提告遭黃男在她家一樓強吻,還帶到頂樓強脫衣褲欲性侵,最後她努力用手護住,黃男最後逼她口爆得逞。女子加告黃男2016年7月也把她帶到頂樓硬上,還拿出2015年墮胎證明。

▲▼女性,酒醉,撿屍,性侵,床(圖/pixabay)

▲女網友認為被強迫發生關係,甚至強迫口爆。(示意圖/pixabay)

黃男坦承2人發生性關係,不只這2次,5次都是合意性交,沒有強迫。黃男表示,學妹已有男友,但每次見面都是為了嘿咻,因此他想結束這種關係,才會在2017年9月事後跟學妹說想斷了關係。沒想到女方無法接受激動問,「為何每次發生關係,就不再見面」,最後男方因此被告。

檢察官調查,女子2015年在醫院墮胎,無法證明女子指控2016~2017年被黃男性侵,若指控是真的,2016年被黃男性侵後,為何2017年又主動與對方相約出去玩,不太合常理。

另外,女子2017年3、4月間遭性侵,還用LINE傳訊給黃男「乖,別再跟左右手玩了」、「你想要愛愛喔」、「你雞雞太小我沒興趣」、「有沒有練雞雞的機器」等字句,還加碼傳裸照,因此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黃男有強制性交行為,19日將黃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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