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慘賠8萬元!」 人夫裝單身熱烈追女網友還嘿咻

▲▼聊是非用圖,男女,愛,未來。(圖/中國視覺CFP)

▲男子謊稱已經離婚,騙單身女網友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圖/中國視覺CF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顏姓女子指訴,前年5月透過線上麻將遊戲認識張男,對方卻謊稱已離婚,並展開熱烈追求,導致她深陷感情,進而發生性關係,直到隔了3個月,才知道他根本沒有離婚,造成精神上重大創傷,因此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5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明顯是以違反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女子貞操權,判須賠8萬元確定。

據判決書提到,張男辯稱,顏女在遊戲網站裡自動加他為好友,自己並沒有熱烈追求,也有說已結婚有小孩,出去聚會並被追問家務事時,也有說與妻子目前分居中,尚未離婚;他也說,交往後,覺得顏女行為異常,包含時常索討遊戲點數、索討金錢、要買禮物等,於是要求分手,但她心有不甘,又想利用此次不實的指控,詐取錢財。

另外,張男還指出,已知他未離婚的顏女還傳LINE「老公我想妳,想跟老公做愛」,甚至還要去汽車旅館,並特意請假赴約,還自拍多張裸照惑誘;他強調金錢損失不重要,但對於人格、名譽損失深感冤屈。

不過,顏女主張是張男謊稱已經離婚,導致她陷於錯誤與其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也提出當年5月LINE對話紀錄。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調查發現,張男在對話中曾提到「我老婆...已離。混血的」、「已分居多年再離的。我不想隱瞞。相處就要坦然」,因此認定他確實有謊稱已離婚的事實,導致顏女誤信他仍屬單身,並與他發生性行為,已經侵害性自主決定權。

最後,法官認為事證已明確,認為張男向顏女謊稱已經離婚,導致對方誤信他仍屬單身,而發生性行為,明顯是以違反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他人貞操權,應得請求精神慰撫金,兼衡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判須賠精神慰撫金8萬元,應屬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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