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和15歲少女摩鐵援交 男稱「外表看不出沒16歲」獲不起訴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圖/記者周宸亘攝)

▲男子和少女到摩鐵從事性交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42歲的連姓男子2017年10月間,在網路認識一名15歲少女,雙方約好以300元代價,到桃園某間摩鐵援交,不過警方事後因其他案件逮捕少女,發現少女曾和他性交易,讓他嚇得說,「她說已經成年,而且從外表真的看不出來還沒滿16歲。」桃園地檢署16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連姓男子2017年10月14日在網路認識該名少女,並談妥以3000元的價格,到某家摩鐵援交,事後該名少女因為另一起性交易的案件被查獲,才發現他和少女也從事過性交易,因此依照和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易,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他向檢方坦承有和少女援交,不過並不知道她沒滿16歲。

連姓男子向檢方說,「少女說自己已經成年,從外表看不出來她還沒有滿16歲。」少女也坦承謊稱已經成年,出門也都會化妝和打扮,穿著也比較成熟。桃園地檢署因此認定,他的確不知道少女還沒有成年,16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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