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害員工2樓摔死 判刑5月定讞

▲張淑晶。(圖/資料照)

▲張淑晶。(圖/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知名惡女房東張淑晶與黃姓合夥人,4年前派遣公司廖姓員工到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卻未提供任何防墜設備,員工不慎踩破雨遮從2樓摔死。最高法院審理後,15日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將張女判刑5月、黃男判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張淑晶因坑殺多名房客,在網路上赫赫有名,之後又爆發多起官司。除本件外,高等法院針對她偷領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的存款,15日才逆轉改判張女賠償200萬元,而最高法院隨即又將她判刑定讞,可謂禍不單行。

這起刑案發生在2014年3月15日上午10時許,張淑晶與黃姓合夥人,指派2人合資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員工廖男(57歲)與賴男,到新北市新莊區一處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張淑晶未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摔設備,結果廖男腳踩雨遮施工,但因雨遮老舊,當場碎裂崩塌,廖男自2樓、頭下腳上摔落,頭部多處骨折,送醫急救3天後不治身亡。

事發後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獲報到場檢查,勒令停工,並將張女、黃男移送法辦,追究刑責。但2人仍涉偷偷施工,勞檢處同年5月初再度到場檢查,發現張女2人擅自動工,再以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嫌將2人送辦。

刑案業務過失致人於死、違反勞安法部分,一二審均認定有罪,分別處張淑晶7月、黃男8月。業務過失致死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張淑晶遭判刑5月、黃男判刑6月,分別得易科罰金15萬、18萬元,全案定讞。死者家屬也另外起訴求償473萬餘元,一審判決中興公司須賠償270萬元,其中的183萬餘元為張淑晶、黃男、中興公司連帶賠償,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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