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無套硬上28次! 渣男假好心收留「卻性侵好友女兒到懷孕」

男女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收留好友女兒,卻對少女身狼爪,將近1年半時間被性侵28次。(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2014年8間收留了好友阿勇(化名)與其一對還在念小學的兒女,但是卻對阿勇女兒起了狼心,到2016年1月1日為止,將近1年半的時間共無套硬上少女28次,甚至還讓對方懷孕。桃園地院近日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15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由於阿勇因為繳不出房租,陳男主動開口提供住宿,還稱會幫忙負擔生活費與小孩學費等,不料卻是不安好心,從2014年8月至11月間,趁著對方外出工作,就對阿勇女兒伸出魔爪,硬上5次得逞。

同年12月間,陳男為了照顧父親,將原屋讓給阿勇一家後,自己則和爸爸同住,不過至2016年1月1日為止,還是趁阿勇繁忙時進行性侵,或是以原住處沒有冷氣為由,將少女載回新住所過夜,短短1年多時間又無套上了23次。最後,由於少女驚奇異常被阿勇帶去婦產科檢查,才發現已經懷孕了,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少女指控,第一次被性侵時,陳男趁爸爸去上班時,用力拉進棉被裡,內、外褲很快的都被脫掉,這時對方就用下體直接頂上來,最後肚子被射精液,之後又陸續發生了幾次,之後陳搬到與其父親同住,從那時候開始,每周五、六都會被載去一起過夜,「每一次遭性侵時我都有反抗,雖然沒有說話,但是一直想推走對方,只是都推不動。」

案件審理期間,陳男僅承認有和對方發生關係,但否認有強制硬上行為,還稱「我沒有強迫她」,甚至指出阿勇經常打網咖打整夜,自己都會花錢照顧少女和弟弟的生活。

對此,法官認為,被告為逞一己私慾違反少女意願進行強制性交行,由於犯案時間長、性侵次數多,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也破壞了女方對周遭人際之信任,更損害到少女日後對正確兩性關係之認知與觀感,不過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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