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色情!派出所長等4警收押 法官:嚴重破壞警紀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包庇色情業者案。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車內男)、3名僅遮容貌的員警被移送北檢複訊。酒店員工謝安芳20萬元交保,另檢方也約談一名酒商(戴眼鏡者)。(圖/記者楊佩琪攝)

▲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遭到收押。(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涉嫌包庇色情酒店業者案,派出所長林崇成,2名巡佐紀炳場、陳宏洲,以及員警郜振傑、酒店媽媽桑巫蕙玲、股東胡錦蓮、酒商鮑銘璞都遭到檢察官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除了酒商以10萬元交保外,其餘皆遭到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被告雖然皆否認犯行,但從查扣的卷證及證人所述,均足認被告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罪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餘,痛批全案嚴重破壞警察風紀,如採取較輕微強制處分手段,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及審判等相關事宜。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酒商鮑銘璞部分,雖負責擔任中介角色,同樣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因包括證人皆未提及鮑男有參與行賄、收賄之事,酒店帳冊部分也未載明鮑男有收賄狀況。個人資料保護法也未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10萬元交保候傳。

酒店媽媽桑巫蕙玲雖否認行賄,但帳冊等證據會說話,重點是,酒店股東胡錦蓮坦承有行賄,以利酒店進行仲介性交易一事,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刑法》媒介性交易罪等罪,罪嫌重大,且2人皆為全案首腦,有相當動機及理由與同案相關人,包含涉案員警串證,因此裁定聲請羈押獲准。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包庇色情業者案。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車內男)、3名僅遮容貌的員警被移送北檢複訊。酒店員工謝安芳20萬元交保,另檢方也約談一名酒商(戴眼鏡者)。(圖/記者楊佩琪攝)

▲2名巡佐紀炳場、陳宏洲,以及員警郜振傑,也遭收押禁見。(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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