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父母用「訂婚換聘金」 強逼15歲女兒嫁給25歲男

貪財父母用「訂婚換聘金」 強逼15歲女兒嫁給25歲男。(圖/翻攝自大陸《陝西都市快報》)

▲15歲少女被父母當成生財工具無法好好上學。(圖/翻攝自大陸《陝西都市快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陝西西康市石泉縣15歲少女小青(化名)由於開學後一直缺席,正副校長一同到她家中了解狀況才發現,原來父母為了賺聘金,竟然在春節期間將她許配給一名25歲男子,少女為了幫忙家裡只好同意出嫁。

正副校長到小青家進行拜訪,她以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為由,想為家人分憂所以不願意返回上學,在2人持續追問下,父母才坦承,已經答應把女兒嫁給同村的25歲楊姓男子,以換取聘金解決家裡困難,因為已經收了錢,所以現在不嫁不行。

面對父母的強硬態度,兩位校長只好請求當地政府出面,結果父母又辯稱,因為他們即將外出工作,不放心未成年的女兒獨自生活,才想要幫她找一個好婆家,剛好熟識的楊男也有成婚打算,所以計畫讓女兒立即搬到對方家裡生活,結果被學校壞了「好事」。

政府人員介入後,小青的父母才警覺到事情的嚴重性,最後退還了聘金,也讓女兒回去上學,本以為事件有了圓滿結局,當局8日卻再度接到通報,小青又沒有回去上學。政府人員再度前往調查,發現這對家長其實正在鬧離婚,因為想甩掉女兒這個包袱,順便再賺一筆,所以已經不只一次幫她「找婆家」,還曾經把在學校考試的她硬是叫回來相親。

小青坦言,現在她心裡已經有陰影,變得不敢再去上學,最後在政府人員的陪同與保護下才終於返校,目前母親已經離家不知去向,家中只剩她與父親。法界人士表示,根據當地法律,小青父母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可以依法提出訴訟,法院可撤銷惡劣家長的監護權,並依法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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