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拒離婚遭下藥從6樓丟下亡 小王辯「她邀我跳樓」逃死定讞

▲性侵,撿屍,女性,酒醉,迷姦(圖/記者周宸亘攝)

▲小王下藥迷昏人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從事裝潢業的男子林卓陽,2014年和陳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卻因故毆打對方,事後不滿對方提分手,竟將人下藥迷昏之後,從6樓陽台丟下去當場死亡,他還否認犯案,一審遭判刑14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12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確定,全案定讞。

46歲的林卓陽和陳姓人妻認識後,明知道對方有家庭還是要發展婚外情,但對方並不想結束婚姻,他發現對方和家人前往日本旅遊後,竟然毆打女方,讓陳女決心分手,沒想到2014年6月間,2人到他住處談分手,他先在對方的啤酒中摻了FM2成份的抗憂鬱症藥劑,等對方昏迷後,就將人從6樓陽台推下,當場死亡。

當時林卓陽否認犯案,供稱是陳姓人妻不堪受丈夫家暴,心情鬱悶喝酒訴苦,還邀他去跳樓,陳女去廁所一直沒出現,等發現時已經墜落一樓草坪,但遭檢警從通聯紀錄等證據,戳破他的謊言,並在陳女體內驗出藥物反應,但陳女並沒有使用該藥物習慣,只有他才有使用,並調查發現,他不滿陳女不願意離婚,因此萌生殺意,後依照殺人罪嫌起訴。

全案一審判刑14年,經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林男手段兇殘、惡性重大,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林男說詞有許多矛盾,且外牆沒有攀爬痕跡,認為不足採信,因此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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