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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春節計程車加成 2/13起至2/20止

台東縣政府公告未來計程車春節費率施行期間為每年農曆大年初五(含)往前推算8天,故107年春節計程車費率施行期間為2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全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再加收50元。(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台東縣107年春節計程車費率施行期間為2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全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再加收50元。(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縣政府於106年12月26日發布公告,明定本縣未來計程車春節費率施行期間為每年農曆大年初五(含)往前推算8天,故107年春節計程車費率施行期間為2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全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再加收50元,請業者務必確實遵守按錶收費規定,消費者若發現違規情形,可向縣府消保官、台東監理站及縣警局交通隊檢舉。

107年春節計程車費率不分日間或夜間,起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增加192公尺加收5元,時速5公里以下累計2.5分鐘5元,單程另再加收50元服務費,業者需按錶計費,不得再以議價或故意繞遠路方式,欺騙消費者。由於台東多數計程車均已裝設新式計費表,計程車駕駛應 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成5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若計程車駕駛仍使用舊表計費,則額外加收春節加成費用。

若有違規情況,可記下車號、司機姓名及時間、地點等申訴,電話為:台東監理站(089)311539轉301、消費者申訴專線:1950、東縣警察局(089)3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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