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淚訴當洩慾工具5年!父測謊沒過 被兒子一句話給救了

性侵、迷姦、強暴、強姦犯(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指控5年來遭父親長期性侵、猥褻近180次,直到她受不了向同學泣訴,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審理時,父親測謊未過,但由於少女哥哥證稱他與妹妹同睡一房,從未察覺、見過父親進房性侵,加上少女驗傷並無陳舊性裂傷,因此認定罪證不足,近日宣判父親無罪。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指控,40多歲的父親自2011年起就經常夜間闖入她和哥哥的房間,當時她還在就讀國小一年級,卻慘遭父親猥褻。2014年,父親食髓知味,進一步性侵得逞,直到2016年8月14日母親帶哥哥外出逛夜市,她又慘遭父親魔爪,才崩潰向同學傾訴。

校方輾轉得知後,立刻報警處理,而少女父親雖否認犯行,但仍被依對未成年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父親依舊堅持自己的清白。法官根據少女證稱遭性侵高達96次、「當時很痛」、「有把父親踢開」等語,認為處女膜應該有傷勢,不料驗傷卻未驗出任何陳舊傷勢。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法官調閱相關筆錄,發現少女警訊時僅稱早上被父親猥褻,檢方訊問時才補充夜間也被性侵,而且指證的案發時間、過程僅有2016年8月14日當晚是明確的;如今少女出庭又稱性侵是發生在早上,還說不記得晚上發生過什麼事,明顯有供述前後不一的情形。

另外,少女雖稱遭父親猥褻、性侵長達5年,但5年來一家即便轉住過新北三重、蘆洲、新竹湖口等地,兄妹不是同睡雙人床,就是睡上下舖。但少女哥哥出庭作證時,稱從未撞見或察覺父親性侵,也沒被吵醒過,而母親也作證女兒未提及此事,且父女倆直到案件爆發前互動仍相當良好。

審酌上述種種跡證,新北地院認為,父親雖未通過測謊,但測謊本就只能作為補強證據,因此認定全案事證不足,判父親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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