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至少10次才知「男友染愛滋20年」 女嚇傻提告卻不起訴

做愛、打砲、愛愛、性侵、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子和男友發生多次關係後,才知道對方有愛滋病。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和吳姓男友交往1年多,期間至少發生過10次性關係,直到男友去年三月住院,到醫院探病時,經護理人員告知下才知道男友是愛滋病感染者,讓她嚇得說不出話來,所幸檢驗後沒有被感染,但對於遭到隱瞞一事還是非常生氣,一狀告上法院。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案件調查期間,吳男表示,自己是在20年前感染到愛滋,一直都有持續接受抗病毒治療,且和女友交往期間,經醫院檢驗,病毒量低到測不出來,且在性愛過程中都有戴保險套,不會傳染給女方,因此認為並無不妥。

此外,院方也指出,吳姓男子都有持續接受治療,從2014年到2017年5月間總共進行5次血漿檢測,因為病毒量太低所以都沒有檢測到,也就是代表不會感染到其他人。對此,檢方認為並非「危險性行為」,予以不起訴。

吳女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不滿,聲請交付法院審判。不過法院依據醫院證詞以及調閱檢測報告,認為吳男病毒量檢測不到,就代表不具感染力,因此駁回交付審判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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