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薇老公違法販售醫美隆鼻線材 江正明認罪獲換刑

▲▼補教名師徐薇的老公江正明,捲進違法販售埋線案,檢方複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徐薇並未現身接老公。(圖/記者楊佩琪攝)

▲江正明今被判1年6月徒刑,緩刑3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與蔣經國御醫姜必寧女兒姜琤,投資開設醫材公司「羅比珍妮」,因涉嫌向韓國進口未獲衛福部核准「Medikan(媚得康)」之隆鼻、拉皮線材,被依違反藥事法起訴;藝人胡瓜前女婿李晉良等5名醫師也因使用該線材被起訴,另案審理中。台北地院今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判江正明1年6月徒刑、姜琤判1年10月徒刑,均緩刑3年,各支付公庫100萬元。

檢調2015年獲報,羅比珍妮涉嫌自韓國進口未核准的隆鼻線材「Misko」和拉皮線材「Misju」,當時實際負責人姜琤到案坦言,出售約2千萬元線材,前年10月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進口未經核准輸入醫材罪,起訴江正明、姜琤、羅比珍妮公司、三軍總醫院退休醫師高全祥、新健公司及陳姓、何姓員工。

檢方續追查後,又發現米蘭診所林維善,維閣診所林銘德、佳士美李晉良、韓風張簡仕煌、悠美朱芃年5名醫師曾使用相關違法進口的醫療器材,當時5人雖辯稱誤用違法醫材,但檢方認為藥品資訊都是公開資訊,雖屬過失犯仍有罪責,因此將其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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