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丈夫討婚飾還拿拖把趕丈母娘 妻心寒:回不去了

▲▼金項鍊,鍊子。(圖/CFP)

▲夫失業討婚飾還趕走媽媽,老婆氣炸。(圖/CFP,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失業期間心情不佳,頻頻怒罵三字經,見妻和同事聚餐就怒吼「出了這個家門就不要回來」,還強行討回結婚金飾要變賣,某次還意圖拿拖把毆打妻子及丈母娘!林男直到妻子訴請離婚才想要挽回婚姻,但老婆已心寒表明「回不去」。

判決書提到,林男曾因老婆與同事聚餐而大聲吼叫「出了這個家門就不要回來」等語,事後老婆被丈母娘帶回娘家,他竟稱要離婚,且要求返還結婚金飾。而離婚導火線則是因為還衣服一事,他因此與丈母娘、弟、妹發生激烈衝突,意圖持拖把毆打老婆及其家人,將她們趕出家門,嚴重撕裂兩方家人關係,並使老婆心靈受極大創傷。

林男則否認有辱罵三字經等言語暴力,或施以精神暴力,婚後相處和諧,甚少發生爭執,至於返還結婚金飾一事,是因當時確急需用錢,才向老婆提出將金飾變賣應急要求,事後也經過同意。

判決書指出,林妻表示,老公婚後僅曾負擔過1筆8000元的奶粉費,未曾分擔家庭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失業至找到工作的這段期間,子女費用包括尿布、衣物、幼兒教材、玩具、醫療、保險等費用,都是自己負擔;他在失業期間甚至強行將結婚金飾要回變賣。

林妻也說,並非嫌棄老公失業,而是對他不積極謀職、不負責任態度感到心寒,不負為人夫、為人父責任,造成婚姻關係產生裂痕,心神上承受巨大壓力,嚴重影響精神狀況,致需長期靠安眠藥入睡。

最後,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雙方婚姻確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且雙方對婚姻有責程度應屬相當,至今雙方溝通仍有困難,因此駁回林男上訴,且將兒子的監護權判歸劉女,且他須支付每月孩子的撫養費。

▲生氣,憤怒,握拳,不滿,抗議。(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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