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稱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元 周玉蔻二審需賠180萬

馬英九有沒有收頂新2億政治獻金,周玉蔻堅稱有,馬英九堅持清白。(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馬英九向周玉蔻求償案,二審逆轉改判周賠償。(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2014年底多次在臉書與政論節目上,指稱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在競選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集團兩億元的政治獻金。馬英九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馬英九求償名譽損失一千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全部敗訴,上訴二審後,高院9日逆轉改判周敗訴,需賠償180萬,並登報道歉。可上訴。

周玉蔻(63歲)2014年12月間,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上,喊話要當時還是總統的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總統時,有無透過前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董事長胡定吾等人,非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馬英九不滿,提起民刑事訴訟。

刑事部分,馬自訴周涉嫌加重誹謗罪嫌,一審無罪。上訴二審後,馬兩度親自出庭,怒批周靠污衊他130次,賺取超過100萬元節目通告費,所以他提告遏止「以摧毀我的名譽,來追求個人名利的惡劣作風」。周則反批馬「情緒性的發洩,好沒格調喔!」二審去年4月間,逆轉改判周有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本案為民事求償部分,馬求償名譽損失一千萬元,並於四大報上登報道歉。一審時法院認為周當時曾向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查證,並非虛構,因此2017年初判決馬全部敗訴,周免賠。馬上訴二審,高院二審審理後,認定周未善盡查證義務,率斷發言,造成馬的名譽損失,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因此做出改判。

除本案外,兩人間亦有另一起官司,周指稱馬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擁有10億元資產,是馬的金庫,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起訴,求償1元並要求周在四大報及美麗島電子報登報道歉。一審判准登報道歉,但不需賠償1元。二審改判周需在蘋果與自由兩報刊登道歉啟事,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周玉蔻因本案二審出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周玉蔻指馬英九收受頂新獻金挨告 。(圖/記者張曼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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