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機師懷孕辭職被騙去香港!夫在台床戰小三生子…下場賠慘了

▲聊是非用圖,男女,兩性,調情,情侶,做愛,性愛。(圖/CFP)

▲女機師懷孕辭職被騙去香港!夫在台床戰小三生子。(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任職國內航空公司、留美碩士畢業的俞姓機長,13年前和何姓女同事結婚,育有1女,妻子辭去機師工作,照顧小孩,未料4年前他擅自投履歷,送妻女到香港的航空公司工作,自己在台灣和小三床戰,產下一子,2大1小一同出遊天母被妻子抓到。法院准離,俞與小三被依通姦罪各判3月徒刑,俞還得賠償360萬元。

判決書指出,何女2004年和俞姓機長結婚,因懷孕留職停薪,產後為了讓丈夫無後顧之憂,辭去機師高薪工作,專心育女,沒想到2013年丈夫擅自丟了履歷,督促之下,她面試後錄取了地面模擬機教官工作,每月59萬元收入,因丈夫飛行出勤時間不定,便把女兒也接到香港,一起生活。

何女懷疑,3年前有香港航空公司開缺,丈夫卻不願應徵,便請了徵信社調查,結果抓到俞男出入朱姓小三的租屋處,發生性行為,2015年還產下1子,一家3人還一同到天母一帶出遊,出示共同進出照片為證,提告丈夫和小三破壞婚姻。俞男認了偷吃,辯稱夫妻感情早就淡了,妻子懷孕4個月時曾提出離婚,但沒有配合婚姻諮商,難以認定有精神痛苦。

鄰居小三則稱,俞男和妻子都自稱夫妻感情已淡,近2年何女前往香港,丈夫幫付住處租金卻不願交付鑰匙,雙方生活歧見深,早無夫妻之實,何女還曾提出離婚,讓俞身心俱疲,2人才在俞生日時,一時貪杯,不慎發生性關係,事後愧疚未曾再犯。

士林地院判處俞和小三犯通姦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可易科罰金3萬元。後來何女提告離婚,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300萬元,加上精神損害賠償100萬元,共400萬元,法院認定何女受精神重大損害,判准離婚,參酌俞男月薪30萬元、房貸負擔及父母子女須扶養,須給付何女300萬元,可上訴。

▼女機師怒告離婚,判賠300萬。(示意圖/《機師訓練班》劇照)

▲▼女機師示意圖。(圖/機師訓練班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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