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竊車沒鑰匙竟牽往機車行換鎖 2小時內被警緝獲

▲58歲林姓男子竊取他人機車騎用,不到2小時即被警緝獲。(圖/記者林悅翻攝)

▲58歲林姓男子竊取他人機車騎用,不到2小時即被警緝獲。(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16日13時許接獲通報,協助查扣二分局轄所失竊之重機車1部,經員警查詢相關資料發現,該失車目前仍有使用之跡象,即循線於16日下午2時45分,查獲58歲林姓竊嫌,起獲贓車。

市警一分局員警,利用警政署知識聯網系統查詢失車最後位置,於台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隨即前往該路段執行埋伏、守望,等待賊蹤再現。果然於16日下午2時45分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該部贓車出現,員警見機不可失,隨即趨前包圍攔查,當場依現行犯逮捕58歲林姓男子帶返所偵查。

警方調查,林姓竊嫌(男、58歲,查有竊盜、公共危險等前科素行資料)於16日在中西區和緯路竊取機車代步,因為沒有鑰匙,無法發動引擎,竟突發奇想將機車牽行至機車店更換龍頭鎖後,騎乘逃逸,但隨即遭警方查獲,林嫌坦承犯行。

惟警方於警訊中提問,當日凌晨有無前往裕農路行竊機車,林嫌卻辯稱因當下已酒醉,意識不清,對於任何事物都完全沒有印象,雖經警方提示竊案現場監視器嫌犯影像畫面與其身上所穿著之深色外套、長褲及拖鞋等特徵完全相符下,林嫌仍矢口否認犯行,且無法交代案發當時之不在場證明,其說詞明顯牽強狡辯,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辦理。

被害人蘇小姐表示,案發當日中午12時許,發現停放在自家門前機車遭竊,隨即向二分局轄區派出所報案協尋,驚奇的是,在2小時之後,就接獲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員警通知已緝獲偷車竊嫌,不禁對員警辦案的專業及機敏細心給予高度的肯定與讚許,非常感謝員警不辭辛勞及熱心協助找回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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