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日!強烈冷氣團來襲 安定力量:風雨生信心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前往投票。(圖/記者楊佳穎攝)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前往投票。(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所發起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12月16日8時至16時正式投票。由於今日遭遇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根據中央氣象局預測,汐止區氣溫大概再16度左右。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上午10點10分前往投票後受訪表示,「風雨生信心」,大家外出要注意保暖。

此次舉行罷免投票為新北市第12選區,範圍涵蓋汐止區、金山區、萬里區、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等7區,選舉人總共有25萬5551人,共有240個投票所。罷免門檻必須滿足兩大條件,一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另一個就是同意罷免票數須達到總選舉人數四分之一以上,估計6萬3888票,罷免案才算通過。

黃國昌16日上午8時50分親自前往白雲里民活動中心投票,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則在上午10時10分到汐止國小投票。孫繼正受訪表示,今天心情非常愉快 ,風雨生信心,投下人生第一張罷免票非常開心,但他要提醒大家,天氣下著雨,外出要小心,天雨路滑,身體不要凍著。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若罷免案未通過,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若罷免案通過,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並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經提起罷免訴訟者,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予補選。

若罷免案通過或否決之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投票結果之虞,選委會、檢察官、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得於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秘書長游信義。(圖/記者楊佳穎攝)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秘書長游信義。(圖/記者楊佳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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