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笑著被上!黑道大哥拖女「性侵地獄」拍性愛片 證人全聽到

▲▼性侵,亂倫,強姦,摸奶,猥褻,襲胸,家暴,鬼父,獸父,強暴。(圖/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男暴力性侵劫財,前科累累。(示意圖/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8歲黑道大哥林上恩前科累累,現在又被查出「硬上」曾借錢給他的女子,甚至過程中還拍成性愛影片,再傳給女子男友,逼被害人分手,幸好受害女的男友感覺口氣不太對勁報警,林嫌押女途中遇巡邏員警,女方跳車才得救。現在林男在刑事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刑期,其餘犯行併判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已上訴二審;民事被求償近300萬元,不過他15日出庭時否認犯罪。

檢方起訴,綽號「土匪」的林嫌從年輕吸毒到持有槍枝或妨害他人自由等,都被判刑,3年前竟設計曾借他10萬元的女恩人到家裡,兩人一見面就起衝突,林男動手打人,看到對方被打到無力,當場拉人到廁所及房間性侵2次,並持手機拍下性愛畫面,逼被害女要笑著被性侵,不從就毆打,最後還逼被害女債主交出提款卡和密碼。

事後林嫌將性愛畫面傳送女債主男友,致電謊稱「你女朋友已經跟我在一起,我上過她了」還要被害人在旁邊附和。但對方男友察覺女友語氣不對,還有哭腔,堅持報警。

林嫌聽了一秒怒炸,要衝去男方住處教訓人,途中幸好遇到巡邏員警,女子趕緊跳車求救,但仍被林嫌拿提款卡盜領24萬元。林嫌到案後,否認性侵,堅稱「是她主動找我發生關係」,領錢也是因為對方借錢。

法院刑事一審依被害人前後供詞,加上案發時有目擊證人看到被害女衣衫不整、面露害怕表情,甚至還聽見性交及毆打聲。合議庭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另外針對強制、偽造私文書或詐欺取財等罪,併判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而他也已上訴二審。

林男15日在民事部分出庭應訊,仍然否認罪行。法官告知原告律師之後要準備被害人工作損失、財產證明,供日後判賠時審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