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無套硬上!14歲女兒崩潰離家…留字條給母:沒臉見妳

▲女性,憂鬱,沮喪,難過,霸凌,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少女遭生父性侵後,身心崩潰,留字條離家出走。(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鬼父去年2月趁著妻子帶小女兒外出,潛進房內性侵14歲大女兒,還射精在體內,在完事後丟下1千元,要她不許說出去。少女身心受創,2週後離家出走,還留字條給母親,坦承自己遭父親強暴「我覺得自己很噁心,沒臉面對妳」。新北地院審理後,6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23日傍晚,妻子帶著小女兒出門去夜市,鬼父見14歲大女兒看電視看到睡著,竟悄悄潛入房內毛手毛腳。少女睡夢中感覺到被人搓揉胸部,醒來竟發現裸著下身的父親正在脫她衣服,還強行壓住她雙手性侵,直到射精在體內。

完事後,鬼父從皮夾掏出1千元,要女兒保密。而少女怕母親擔心,不敢跟任何人提起,只能獨自在夜裡啜泣,直到2週後不堪心理壓力,也不願再見到父親,便離家出走到台中找女網友。

母親返家後找不到人,只看見大女兒留下的字條寫著:「媽,對不起,我離家有很多原因...其實主要的原因是妳口中所謂的老公,也就是我的爸爸,妳知道嗎?有好幾次妳加班時他會先回來,我在房間睡覺,每次醒來看到的都是他對我毛手毛腳,更有一次妳帶小妹去夜市他強暴我...我覺得自己很噁心,沒臉面對妳!」

少女到台中與女網友碰面後,哭訴自己被父親「用過」,不得已才離家出走。女網友一家聽完,立刻陪她到警局報案,而少女面對社工更是聲淚俱下,當場痛哭訴說一切,讓全案徹底曝光。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鬼父矢口否認犯案,但合議庭審酌少女前後供述一致,無矛盾瑕疵,事後還出現睡眠障礙等心理創傷反應,認為少女所言不假。

另外,女網友、少女同學不僅紛紛出庭作證曾聽說此事,加上少女留給母親的紙條,合議庭認為父女平時相處融洽,沒有誣陷動機,因此不採信鬼父說詞,斥責其已嚴重戕害女兒身心健全成長,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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