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購地弊案張明田1億交保重裁 北院仍維持原裁定

▲▼ 中信購地弊案交保遭撤銷,張明田出庭應訊,北院維持原裁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張明田今出庭應訊,北院審理後仍維持原裁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張曼蘋/台北報導

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上個月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裁定1億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昨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天重開庭,稍早裁定1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另應於每晚至派出所報到,與上次金額及條件相同。

法官認為,檢察官雖補充證人陳立白、賴一毅仍有與被告張明田有串證之虞,但陳立白之待證事實與被告張明田於本案犯罪事實之關聯性極為薄弱,而賴一毅之待證事實,與被告張明田於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亦無直接相關。

法官指出,證人陳立白為威剛科技公司董事長,證人賴一毅任職於戴德梁行,均非被告張明田任職之中信銀行或中信金控旗下公司,且檢察官並未提出證據足以證明被告張明田有何勾串之可能,自難僅憑藉被告張明田在中信集團任職位高權重,就臆測被告張明田有以自己或透過他人與未到庭之證人勾串之可能。

台北地檢署在今年1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名,將張明田、張明人等5人起訴,張明田、陳永晉並遭到收押。上個月張明田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收押10個月來,全案相關重要證人、共同被告等皆已詰問完畢,應無勾串之虞,因此裁定1億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抗告,高院昨天發回更裁。

▼張明田今天出庭應訊,強調自己沒有拿公司資金交保。(圖/記者張曼蘋攝)

▲▼ 中信購地弊案,前財務長張明田強調沒用公司資金交保。(圖/記者張曼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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