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購地弊案重開羈押庭 張明田:我沒拿公司1億交保

▲▼ 中信購地弊案,前財務長張明田強調沒用公司資金交保。(圖/記者張曼蘋攝)

▲張明田被帶到法警室等待交保更裁結果。(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並且遭收押,上個月張明田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裁定1億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昨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張明田當庭強調,交保金是向阮姓友人借來的,沒拿中信的錢繳保釋金,「如果有,我願意撤銷交保。」

由於中信金去年為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墊付交保金1億元,昨遭金管會裁罰1千萬元,法官今天特地詢問張明田1億元交保金來源為何?張明田回應,錢是透過阮姓友人借來的,並沒有用公司資金,如果有用中信的錢,願意撤銷交保。庭末法官諭知稍晚將做出裁定。

至於串證之虞,張明田表示,自己已非位高權重者,官司纏身後大家對他避之唯恐不及,他也請了長假,而證人陳立白是大公司董事長,證人賴一毅為財顧公司專業經理人,他根本沒能力也不會去和他們串供。

檢方起訴指出,因中信商銀在2012年有擴充資訊機房、行政大樓需求,張明田便透過弟弟張明人,及其家族所掌握的永約公司,與長虹建設共同投資內湖安康段土地。2015年又以51億3980多萬元,將房地賣給中信商銀,圖利鉅額價差,導致中信商銀損失超過7億。

台北地檢署在今年1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名,將張明田、張明人等5人起訴,張明田、陳永晉並遭到收押。上個月張明田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收押10個月來,全案相關重要證人、共同被告等皆已詰問完畢,應無勾串之虞,因此裁定1億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抗告,高院昨天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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