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仍判死!36刀砍死好友見骨照吃睡 法官:現行法保有死刑

▲▼監獄,囚犯,死刑。(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陳世峯仍被判死刑。(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社頭鄉50歲的陳世峯2015年11月晚間,酒後與蕭姓友人發生爭執,竟持刀狠砍對方36刀致死, 而且刀刀見骨,事後堅決否認犯案還企圖嫁禍死者家屬,彰化地院法官提到,我國現行法仍保有死刑,因此一審判處死刑,台中高分院6日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全案還可以上訴。

陳世峯有強盜、竊盜以及妨害自由等前科,是監所的常客,2015年8月出獄才3個月,常到住在離家300公尺遠的蕭姓好友家拜訪,11日8日晚間雙方發生爭執,他竟拿刀狠砍36刀,刀刀見骨,其中15刀集中頭頸,手段非常兇殘,犯後拒絕道歉賠償,甚至還企圖嫁禍給死者家屬。

蕭姓死者的母親當時說,獨生子把陳男當朋友,卻被砍得刀刀見骨,「當時沒有聽見聲音,如果聽到一定也會被砍死。」眼睛更因為日日哭泣,差一點瞎了,「我要他一命賠一命。」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我國雖然訂有兩公約施行法,但是國際公約並沒有規定締結國要廢除死刑。

因此一審合議庭認為,我國目前仍保有死刑規定,和兩公約並沒有相違背,陳世峯有多項前科,多次入監服刑教化也沒有改善,且犯後堅決否認可見毫無悔意,去年(2016)12月7月判處死刑,也成為彰化地院13年來首例死刑判決。陳得知結果,情緒沒太大波動,飲食睡眠都沒異狀。

而全案經上訴後,台中高分院6日上午宣判,先由法警押解陳世峯出庭,在延押庭後裁定再延押2個月,之後宣判駁回上訴,仍舊維持死刑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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