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再性侵5歲男童「母自責輕生」 戀童狼出庭:沒錢賠

▲▼孩童,兒童,虐待,毆打,罵人,性侵,虐童,男童,小孩,小朋友,狼爪,色狼,。(圖/CFP)

▲歐陽大智誘姦多男童。(圖/示意圖/CFP)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36歲戀童狼歐陽大智猥褻、誘姦多名男童,2015年又被家長發現涉嫌猥褻孩子後落網,受害男童高達10多人。台北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5年,全案上訴二審。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其中一名5歲受害男童母親太過自責,已選擇輕生離世,男童親人代為遞狀,向歐陽大智求償百萬元精神撫慰金,沒想到歐陽出庭竟表明沒錢可賠,法官諭知月底將宣判。

被害男童的母親因太過自責,選擇輕生離世,由於男童仍未成年,其家人日前代為遞狀提出民事賠償,向歐陽大智求償百萬元精神撫慰金,而本週首度開庭時,據了解,歐陽竟當庭露出無所謂的態度,並表明沒錢可賠。

12年前,歐陽大智在台北市信義區豪宅擔任保全,也幫忙朋友照顧國小、幼稚園年紀的小孩,卻專挑男童,強行猥褻並拍下裸照。歐陽大智因此遭到判刑入獄,並強制接受治療。沒想到,2014年歐陽大智出獄後,惡習難改。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單親媽媽,自願替忙碌媽媽到幼稚園接5歲的兒子回家,還可幫忙照顧直到下班。直到母親看到新聞報導,懷疑自己的孩子也受害,趕緊報警。

誇張的是,不僅男童真的被拍多張裸照、猥褻照,檢警在歐陽大智的電腦中,還發現上百張不知身分的男童的照片。最高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罪嫌,將歐陽大智判處11年徒刑定讞。但檢警比對照片後,清查出4名尚未曝光過的男童身分,加上過去已起訴判刑部分,今年5月再次遭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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