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7歲幼女張嘴洩慾!母替同居男友撒謊…反被法官打臉

▲▼女童、小女孩、戀童癖、性侵女童、幼女。(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同居男友找7歲女童洩慾,母親得知後編織謊言掩蓋。(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鶯歌一名陳姓男子去年3月趁著女友出門,竟不顧2名年幼女兒在家玩耍,叫同居人7歲的女兒到客廳替他口交洩慾。直到學校老師察覺事態有異,追問被害女童,才讓整起案件意外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23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9歲的陳姓男子與女友同居,而2人所生的2名年幼女兒及女友前段婚姻所生的7歲女兒也同住在屋簷下。

去年3月中旬,陳男眼見女友7歲大女兒生病在家休息,2名年幼子女又在房間玩玩具,竟起了淫念,直接全裸躺在客廳沙發上,還叫女兒把房門關好,再到客廳來替他口交。

案發隔天,被害女童到校跟同學談起母親和陳男性事,老師撞見後驚覺事態有異,不斷追問,竟意外發現陳男性侵女童,趕緊通報學校報警。

▲▼教室,讀書,上學,課業。(圖/取自pakutaso網站)

▲女童到校被老師追問,才讓陳男淫行曝光。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案,辯稱當時同居女友在家,根本不可能性侵女童,而且女童常因說謊、偷竊被他體罰,很可能因此心生怨懟,才會想要趁機誣陷他。此外,女友也出庭證稱當天自己確實在家,男友並沒有性侵女兒。

不過,法官根據社工的家訪紀錄,發現陳男當時曾坦承女友確實不在家,但女友聽到卻刻意地大聲駁斥「就跟你說我那晚沒有上班」、「你是怎樣」等語,認定她有意袒護男友,因此不採信相關證詞。

新北地院審酌女童在警訊、檢方、法院供述均清楚一致,且數份證詞經臨床心理師鑑定均未經誘導及脅迫,屬「自發陳述」可信度極高,反觀陳男卻未通過測謊,最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8個月;另打傷女童臉部及左手臂等部分,依傷害判處陳男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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