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38刀殺老翁…19歲男求情:想回到社會 法官嘆一聲判他無期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狂砍38刀狠殺老翁…19歲男求情:想回到社會,法官嘆一聲判他無期。(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19歲周姓男子2016年6月時,竟然在四獸山38刀砍殺一名88歲李姓老翁,落網後辯稱「他嫌我的狗很臭。」 並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台北地院一審依《兩公約》判處周男無期徒刑,但周男認為判決過重上訴,請求法官,「給我回到社會的機會!」但高院法官14日審理,仍判周男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2016年6月13日,周男在四獸山溜狗,遇到李姓老翁說狗很臭又髒,覺得不爽竟回家拿料理刀,將人狠砍20刀致死,李翁晚間遲遲沒有回家,家人報警後整起事件曝光,被逮當時他還在熱炒店和母親吃飯,「因為他(老翁)先打我!」 「他嫌我的狗很臭!」 並聲稱自己從2014年起就患有精神疾病才犯案,經精神鑑定後,罹患思覺失調症。

檢警調查發現,周姓男子求學期間曾犯下殺人案,曾被保護管束,2014年6月間,又持15公分長刀尾隨一名買宵夜的大學生,趁對方返回福德街住處時,從背後將人刺傷,刀還插進背上,差點鬧人命,被捕時還稱,「全世界的人都想害我,他就是壞人!」 最後裁定收容少觀所2年,認定有反社會人格,「每次犯案都在挑戰自己的極限。」

周男一審被台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他認為一審判刑過重上速高院,並且主張自己因為長期受幻聽、被害妄想症等病情影響,殺害老翁時正處於精神耗弱狀態,因此不應該判這麼重;但是一審時醫生鑑定認為,周男行兇時沒有受精神耗弱或心智缺陷影響,使致他的辨識能力降低。

對此,周男辯護律師反駁表示,鑑定結果流於主觀判斷,因此要求重送其他醫院鑑定,但是高院法官認為,辯護律師主張缺乏根據,加上周男出庭時承認記得犯案過程,而且殺人後前往醫院看診時,請求醫師開立精神狀況異常的診斷證明企圖減刑罪責,可見周男犯案時仍有正常辨別事理、控制行為能力。

高等法院14日開庭審理案情,法官認為周男雖然有向被害人家屬抱歉,寫悔過書、抄佛經表達懺悔,但是至今受害家屬仍無法原諒周男,唯考量周男犯案時剛滿18歲,並且罹患思覺失調症、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最後調查了雙方有利、不利後,認為判決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稱允洽,因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受害家屬出庭時痛哭請求法官重判,「不是以怨報怨,而是殺人就該償命。」、「判他死刑!希望我老公是最後一個受害人!」;周男則是供稱說,「現在知道不能殺人,也不會再殺,希望能得到一個痛改前非的機會。」、「給我回到社會的機會!」對此,法官只是嘆息了一聲回應說,「國家已給你2次機會,你自己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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