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草案出爐! 樓地板比照公教定為32160元

▲▼蔡英文出席三軍六院校聯合畢業典禮。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國防部14日公布「軍人退撫新制」重點,並指出考量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需一致,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與公教一致(3萬2160元),但現役人員則依實際「年資」核算月退俸,不設定最低保障金額;另外,在18%優惠存款部分,現役具新舊制年資與退役具新舊制年資支領月退俸人員,其舊制年資可存18%優惠存款之額度,於改革後第一年即取消,差額分10年平均調降。

國防部指出,未來的軍人退撫新制可歸納「國軍從優照顧」、「節省經費挹注基金,可運作30年無虞」、「調高提撥率與公教一致」等三重點,是參考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軍人退撫制度改良而成,後續一個月期間,將由國防部、退輔會與現退役人員溝通、聽取意見,並在溝通期滿後,擬具修法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八百壯士抗議軍人年改。(圖/記者徐政璿攝)

▲▼八百壯士抗議軍人年改。(圖/記者徐政璿攝)

在「國軍從優照顧」部分,國防部說,軍人只要服役滿20年均可請領月退俸,而在規劃月退俸之計算基準時,考量各國軍人薪俸內涵不一,我國過去以本俸2倍作為計算退休俸的計算基準,新制度則是參考美軍退撫制度,以「最後36個月平均基本月薪」計算,但已退役者及新法施行前已具領退休俸資格者,仍維持以「最後在職本俸2倍」計算。

另外,軍人俸給制的起支俸率為服役滿20年,給與起支俸率50%,此年限期滿後,每多服役1年,中將以下所得替代率增2.5%,上將則為2%,以達長留久用目的。

國防部也說,為保障早年年資較低或待遇偏低的退役軍職人員老年生活,仍有訂定「最低保障金額」的必要,同時考量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需一致,故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與公教一致,為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薪)最高級加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退役人員每月所領月退休俸,依新制規定計算後,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支給最低保障金額,但原領金額本就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

▲▼八百壯士抗議軍人年改。(圖/記者徐政璿攝)

至於18%優惠存款,現役具新舊制年資者與退役具新舊制年資支領月退俸人員,其舊制年資可存18%優惠存款之額度,於改革後第一年即取消、本金退還本人,月退休俸重新依退撫新制俸率計算,凡原月退休俸高於退撫新制月退休俸之差額,分10年平均調降,緩和改革之衝擊。

國防部還說,考量早年曾參加各式戰役之將官,因配合國軍歷次精實等政策,提前退役致年資較短,除依實際年資核算退休俸外,新法實施行前已退役將官,擬予維持「法定給付」,亦即現役將官依實際年資核算退休俸,退役將官如依實際年資核算退休俸低於法定給付者,以法定給付支給,而退役中將法定給付為83,585元、少將75,550元。

在「遺屬年金」方面,草案也強調,仍維持支領月退俸的1/2,而軍人於退伍時與配偶已有2年以上婚姻關係,若因故過世且配偶未再婚者,不受年齡限制,這部分與公教人員略有不同。至於支領退休俸軍人退役後新(再)婚之配偶,在領俸人亡故後,其未再婚之配偶須年滿55歲且法定婚姻關係已累積10年以上,才可請領遺屬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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