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大型鐵片颱風天「飛砸瑪莎拉蒂」 車主獲賠50萬!

▲▼錢,現金,鈔票,銅板,金融,債務,理財,開銷,買賣(圖/記者周宸亘攝)

▲業者得付修車費40萬加上懲罰性賠償10萬。(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前年杜鵑颱風襲台時,鍾姓男子投宿台中一間旅館,將要價480萬元的瑪莎拉蒂停在室外停車場,卻遭設置於停車場地面、覆蓋水表之大型鐵片砸中,因此向業者求償修車費40.5萬元,和1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不過,業者主張此案是因為颱風是不可抗力災害所造成的受損,但台中高分院二審調查後認為,當天鐵片被強風吹得上下掀動,近1小時的時間,工作人員竟無處理鐵片未固定於地面之問題,判業者共計須賠償50.5萬元確定。

判決書提到,旅館業者答辯說,自小客車因杜鵑颱風來襲受損,屬於不可抗力所致,就停車部分,兩造成立訂房定型化契約暨使用借貸或寄託契約之混和契約,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釀事鐵片四周已用螺絲鎖緊,員工聽聞停車場車輛警報聲響,也立即前往查看、聯絡車主、以塑膠布遮蔽汽車破損處,所提供服務已符合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汽車所受之損害僅限於車頭部位,而請求修復之費用則及遍及全車各處,超過鐵皮所造成毀損部分。

瑪莎拉蒂車主則主張,住宿期間將汽車停放於旅館停車場,適逢杜鵑颱風過境,遭設置於地面、覆蓋水表之鐵片吹起砸中,愛車因而受損等,且有行車執照、監視器錄影光碟翻拍畫面、車輛受損照片,自堪信為真正。

監視錄影光碟勘驗結果可知,鐵片未固定於地面,隨時有危害出入人員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之可能,而瑪莎拉蒂遭鐵片砸中後,旅館人員及車主均能前往車輛停放處查看並處理、移車,可知旅館人員並無因杜鵑颱風風雨過大,導致無法處理之情事,然而人員卻在長達近1小時之期間內,竟均無人處理鐵片未固定於地面之問題,放任該鐵片被風吹襲而上下掀動,終致脫離原位置而砸中自小客車,顯不符合當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最後認定車主求償50萬5123元,於法有據,一審判決業者應如數給付,並依聲請定擔保金額為准免假執行之宣告,於法並無不合,應予駁回上訴,二審見解與一審相同,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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