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才知道住家是凶宅 男氣炸提告..跟前屋主討錢卻敗訴了!

▲▼琢白,豪宅,房市,房地產,住宅區,信義計畫區,台北市信義區。(圖/記者季相儒攝)

▲郭男要賣房時才得知自己的房子是凶宅,憤而提告。(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2012年透過仲介向鄭姓男子買下蘆洲的房子,3年之後準備出售時,卻被另一名仲介告知為凶宅,讓他氣得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由於前一位賣家也沒有告知鄭男房子為凶宅,且鄭也曾透過仲介調查,只是也沒有查到任何異樣,近日駁回郭男的提告。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郭男2012年以640萬元向鄭男買下蘆洲區的房子,等到2015年準備賣房時,請另一名仲介估價卻發現在2010年曾有人在屋裡自殺,認為凶宅會影響房價。對此,郭姓男子十分生氣,認為自己遭到欺騙,一氣之下提告解約,並要求鄭男必須返還640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鄭男否認隱瞞,並解釋當初向原屋主購買屋時,對方也沒有提前告知曾有非自然死亡狀況,且自行委託仲介調查時也沒有查到任何資料,所以根本不知道此房屋為凶宅。

法官採信被告說詞,且認為警方也沒有架設凶宅查詢系統,而是得透過公文往返才能確認,調查起來本來就不太容易;此外,郭男2015年間得知房屋有非自然死亡狀況後,一直到2016年底才提告,期間解除權就已經沒有了,因此判決郭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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