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性別人權議題「人間蒸發」 民團批:有回應民間期待?

▲▼總統蔡英文。(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12日將親自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圖/總統府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蔡英文總統親自主持的司法改革總結會議12日登場,性別司改聯盟發出《性別司改人間蒸發》的新聞稿痛批,總統府公布的12大項重點議題完全忽略「性別人權」議題,既「不尊重小組決議」也忽視「人民期待」,表達嚴正的抗議。

性別司改聯盟表示,台灣在2005年開始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但在司法系統卻怠慢推動,導致台灣的執法人員普遍缺乏性別敏感度,不少法官與檢察官在審理案件時忽略性別的重要性,有些甚至出現明顯的性別偏見,導致當事人二度傷害,影響判決結果。因此,該聯盟認為,司法院與法務部日前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改革方案中,竟隻字不提「友善性別的司法」,沒想到結會議還沒召開,司法行政機關已徹底忽略性別人權議題。

新聞稿指出,傳統的司法體系看似性別中立,其實是建構於父權結構之上,以男性觀點為中心,忽略女性的經驗與需求;此外,一些法官、檢察官常忽略被害者受害的性別結構因素,也因難以理解受害經驗、受性侵迷思影響,檢視審檢的起訴書或判決書,經常看到白紙黑字寫明「質疑性侵被害人行為不檢點」,詢問「被害人為何不逃離」等。

他們認為,司法院與法務部應落實司改國是會議中關於性別人權的決議,從大學法學教育,以及法官、檢察官,甚至是律師的養成及在職教育做為起點,以性別教育提升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改善此種「司法性別盲」現象:另外,也應運用性別主流化的觀點,檢視司法系統,進而建立司法從業人員性別平權教育養成系統、指標、工作環境及各級首長、合議庭、委員會之性別比例等。

性別司改聯盟也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法律不只存在司法體系,對一般民眾來說,法律是生活中的一部份」,現行法律制度源自於父權社會,仍存在許多對於女性的歧視,造成對女性實質上的歧視,不符合性別人權法治,尤其是通姦罪、兩小無猜條款、優生保健法、性侵受害者訴訟參與制度等法條,應加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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