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無預警解約吳岱豪 法官慨球員生命現實

▲吳岱豪,籃球。(圖/記者游郁香攝)

籃球國手吳岱豪前年遭球隊無預警解決提起訴訟,全案今日辯論終結,7月28日下午宣判。(圖/記者游郁香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有多年籃球國手資歷的吳岱豪,前年在還有「1年球員、2年教練合約」情況下,遭「富邦勇士隊」無預警解約,提出確認委任契約存在的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下午開庭,法官感嘆球員生命很現實又殘酷,當庭請律師轉告吳「加油!放下這起爭執,調適後再奮起!」,全案辯論終結定7月28日下午宣判。

富邦勇士隊在SBL(Super Basketball League,超級籃球聯賽)第十三季季後賽第二輪出局,季後展開重建,2015年5月初,無預警與中鋒吳岱豪及前鋒鄭人維解約,因兩人都還有合約未走完,也沒拿到買斷合約的金錢賠償;吳原和富邦簽約6年,被解約時還剩1年球員、2年教練的3年合約;鄭則和富邦簽約8年,解約時剩4年多合約,事後兩人都向富邦提告。

北院今日下午開庭,吳岱豪的委任律師林鵬越說,吳為了瓊斯盃正在培訓無法親自出庭,富邦2015年初,給了吳一紙改善通知書,認為他表現有待提升。接著5月2日寄存證信函,再次告知若未限期內改善,將依規定終止契約。

林鵬越指出,吳在SBL第十一季、第十二季統計數據下滑,是因富邦都讓他在球場上的「垃圾時間」出場,分數是上場的時機點跟教練調度造成,不能以數據差就說他表現荒腔走板,在那種情況下,他根本無法發揮原本實力。

富邦委任律師則認為,吳岱豪在SBL第十一季表現不佳、差強人意,水準急遽下降,加上他場外也有狀況,教練多次口頭告知他應調整;第十二季則是「觀察期」,但也無法達到要求。

法官聽完雙方意見,當庭感嘆球員生命很現實又殘酷,「運動場上是憑實力廝殺,優勝劣敗,成王敗寇」,還說最近看到張惠妹在大陸的演出,很佩服運動員跟演藝人員,都把自己身體狀況保持得很好,請律師轉告吳,「不要糾結於過去,要往前走,人生有高潮低潮,請把身體調適好,以健全心態面對挫折,準備再奮起,別再傷心!」

雖然律師請求法官能再開一次庭,讓吳岱豪本人親自出庭說明詳細狀況,但法官認為無必要,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7月28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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